商業頁上的每一句承諾,背後都應該有一套真實存在、可以被檢驗的方法。這一頁就是那套方法:系統怎麼找盜版、函怎麼生成怎麼把關、你怎麼不經我們之口獨立查證——以及,我們承諾不了什麼。
檢測的核心不是魔法,是把重複勞動做到不遺漏,再把判斷權留給人。
把你的藝名、別名與作品名組成關鍵詞,在搜尋引擎與網盤面持續檢索。別名登記得越全(拼音、常用錯拼都算),掃描面越大——這也是為什麼建檔時我們讓你把別名一個個填進去。
7000+ 已知盜版站與鏡像在定向巡掃範圍內,華語盜版站排在最前——這是刻意的排序,不是巧合。掃哪些站不是黑箱——覆蓋站點清單公開,你可以自己對。
同一份內容常以幾十個鏡像連結冒出來。命中結果先歸併成一件事再進你的佇列——你審的是「這件事」,不是被重複連結刷屏。
每條命中按特徵分類、標註疑似程度。歸屬證據不足的一律標「疑似」停在待裁決區,由你判斷,絕不自動確認——「自信誤標、指望人工糾錯」是這類系統最危險的設計,我們不做。
「也把不做的說明白:我們不宣稱人臉識別,也不宣稱內容指紋的魔法——那不是這套系統真實的工作方式。檢測的核心是關鍵詞檢索、定向巡掃與人的判斷,我們把這三件事做紮實。」
那個按鈕是「批准」。它不是流程擺設,是 §512(f) 之下合規代發的底線。
對每條侵權連結,按 17 U.S.C. §512(c)(3) 的六項法定要素生成規範英文通知,並找準站點、託管商或搜尋引擎的受理入口。
通知生成後先停在審核佇列,你逐條確認「這確實是我的、沒授權過」。沒有你的點頭,一封都不會出門;示例資料絕不真實傳送。
通知由代理申訴人署名並提供聯絡方式,你的真名不出現在通知裡——§512(c)(3)(A)(i) 本就允許獲授權代理署名。
遞交後持續複查是否真的下線;內容換個連結重新冒頭時,自動生成新通知再進你的佇列——復發函同樣要你批准才發。
「說到做到」不該靠嘴——每條承諾都配一條你能親手驗證的路。
透明不是營銷姿態,是讓你帶著正確預期做決定。
發出後多快能下、能不能下,處理權在對面平臺手上。多數正規託管商收到合規通知會依法處理,但我們不給「幾天內」「百分之幾」的數字——給了就是編的。
個別站點無視通知、藏在難觸達的司法域。對它們的現實打法是逐級加壓:搜尋去索引讓頁面搜不到、清導流入口、向託管商與上游施壓——不是承諾一發就靈。
群組裡的轉發,沒有可投訴的公開頁面。現實做法是拆它的公開導流入口、掐掉可下載的託管源頭——源頭沒了,群裡的連結就成了死鏈。
「把做得到的做紮實,把做不到的寫明白。每一封下架通知,你批准了才發出——因為它要經得起平臺的審核,也要經得起法院的檢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