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人代發 DMCA,買的不是「誰替你點傳送」,而是函的合規、署名的隔離、送達之後的追蹤。我們按 §512 六項法定要素生成通知,以代理申訴人署名遞交,你的真名不出現在通知裡——而且每一封,都先經你批准。
從發現到下架,每一步留痕;你只在第三步點頭。
系統掃描發現的、你自己貼進來的連結,先固定證據:URL、時間戳、匹配依據,逐條建檔。
對每條連結生成規範的英文通知:六項法定要素逐項齊備,並找準站點、託管商或搜尋引擎的受理入口。
§512(f) 對不實陳述設有賠償責任,所以合規的代發必須有人把關。你逐條確認「這確實是我的、沒授權過」,系統才遞交。
遞交後追蹤回執與下架狀態;發給 Google 的通知會進入公開的 Lumen 資料庫,你可以獨立查證我們真的發了、發了什麼。
17 U.S.C. §512(c)(3) 寫明的要件,也是平臺受理與駁回的判斷依據。
指明是哪部原作被侵權:原始發布連結、作品名或足以識別的描述。
逐條列出侵權內容的具體 URL,讓對方能準確找到、準確移除。
法定要求提供申訴方聯絡方式——由代理申訴人承擔,你的真名與住址不出現。
宣告善意相信該使用未經權利人授權。這是把關的一環,不是格式套話。
在偽證之罰下宣告有權代表權利人行事——這正是發函前必須經你批准的原因。
§512(c)(3)(A)(i) 允許獲授權代理署名,法條本身給了真名不出面的空間。
兩條路都是正路,按你的量與處境挑。
自己發完全可行,我們把方法公開:代理人是什麼、費用與取捨怎麼算、通知怎麼逐段寫,都有教學頁;還有免費生成器,內容在你瀏覽器本地生成、不上傳。